| 我市举行第二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授牌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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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1 15:29 文章来源:东莞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8月21日上午,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会展国际大酒店举行了第二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授牌仪式。市经贸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领导,肉类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镇(街)食品公司经理,湖南省永州市、江西省吉安市和我省韶关、江门、惠州、广州、茂名等市相关部门领导和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协调小组副组长、市经贸局副局长叶葆华宣读了经协调小组认定的第二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名单,并联同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农业局副局长叶锦锐向韶关市新丰板岭原种猪场等35家企业(猪场、基地)颁发了“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牌匾及证书。
会上,叶葆华副局长就我市的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在保障我市生猪肉品安全和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由于受到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养殖成本增加、猪肉消费需求上升等影响,国内市场生猪及其肉品的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肉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做了大量充足工作,因此我市与周边地区相比,市场上的生猪肉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较小,也没有出现大量囤积肉品和私宰量上升的情况。此外,我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的推进对其他省市的生猪养殖户也提供了重大的发展空间。二是我市在生猪产销联建工作相关方面的政策框架已基本完善。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认定标准、申请条件和程序、后续管理以及我市各镇街屠宰场的税费征收、集中采购等认证的配套措施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确保基地供莞生猪质量安全,切实做好基地现场考核验收和定期抽查监督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东莞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受理认定基地的申请、对申请人生产场所的现场考核验收、定期抽查监督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动态管理。监管部门要对基地建立准入、监督和退出机制,做好动态管理,如果基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将予以公布并撤消其基地资格。无论是省外还是省内其他市的生猪养殖场,只要其饲养的生猪进入我市定点屠宰场屠宰的,都需纳入定点供莞生猪基地范围管理,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明确批准后方可向屠宰场供应生猪。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各定点屠宰场所屠宰的所有生猪必须来自定点供莞生猪基地。我市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一旦发现屠宰场违反规定私自屠宰非基地生猪将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双方交流和沟通。将通过举办多个由本地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和基地参加的交流会,促进屠宰场积极接受来自定点供莞生猪基地的生猪,也使定点供莞生猪基地更方便地向屠宰场提供质优价廉的生猪,稳步有效地推进双方的密切合作。五是加强政策的创新和落实。目前我局正在根据东莞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抓紧研究建立生猪肉品(冻肉)储备制度,以有效应对类似的周期性和突发性的供给矛盾,最大程度上减轻市场价格波动对人民群众食肉需求和质量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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